为什么中国的变态杀人犯或者连环杀手比西方少得多?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说。
大家有兴趣看看萨沙的大案系列。
由于中国现有体制,对于未侦破案件一般是不报道的。
对于侦破但案情还有不明确的案件,一般也是不报道。
对于侦破但案情很大,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一般也是不报道的。
所以,给我们的影响是,中国变态杀人犯、连环杀人犯较少。
其实,这些人在中国并不少,只是大多不宣传而已。
随便举几个例子。
龙治民案件
1985年,陕西省商洛地区商县杨峪河乡(现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王墹村村民龙治民与妻子闫淑霞在家中先后共同杀死48人。
此案匪夷所思,一般认为龙治民开始只是为了请了工人以后赖掉工资,才下毒手将短工杀死。
杀了几个人以后,龙治民逐步杀上了瘾,竟然连杀48人之多。
而夸张的是,杀了48人仅仅搞到573元钱。
1985年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二人极刑。二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1985年9月27日,龙治民夫妇被处决。
龙治民在庭审中听说自己被判死刑,大呼:我不服啊!
法官:不服?你杀了这么多人,还有什么不服?
龙治民:黄巢杀人八百万都没判死刑,为什么我就要判死刑呢?
法官。。。
杨新海案件
杨新海高三时因家里无法供他考大学,被迫离校打工。
杨曾先后到过山西、河北等地,在一些煤矿、建筑队上打工,期间因盗窃、强奸被2次劳教,1次判刑。
坊间传说,杨新海盗窃,是因为打工老板拖欠工资,他一怒之下拿走一些工地材料,结果被判劳教。
至于强奸罪,是强吻一个女孩,结果被人咬掉一截舌头,还告强奸,因此入狱。
杨新海在少年和青年时期大体正常,但最后一次入狱5年后, 释放以后就开始疯狂杀人。
从2000年9月起直至2003年8月,杨新海曾横跨皖豫鲁冀4省,疯狂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10人,强奸23人,于2004年2月14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一般认为,杨新海连环杀死67人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抢劫,因为他杀死的都是乡下的穷人。他的目的就是杀人和强奸,拿走屋内财物只是顺带手的。
杨新海有着严重的报复社会倾向,以滥杀无辜者发泄自己的怨恨。
被捕的时候,杨新海并没有害怕、懊恼,只是后悔身上还有500块钱,他深悔“这笔钱没用来找小姐”。
而杨新海此人特别狠毒,一旦进屋就会杀人全家,不留一个活口。
摘录一段:42岁的李新德家境贫寒。妻子病故后,儿子李洋洋和女儿杨丽便由他来抚养。李新德一家三口之死是案发后两天才被发现的。李的母亲韩凤英回忆,2002年12月中旬的两天,与儿子分住的她都没有见到儿子一家。房门紧锁着。直至韩凤英无意中在儿子院里的厨房里发现了正屋的钥匙,便决定开门把牛牵出来喂喂。但她却发现李新德和9岁的李洋洋睡在一张大床上,13岁的杨丽睡在另外一张小床上。他们的脑门正中都被砸了一个窟窿,被刀刺过。小杨丽还曾被奸尸。
后来,韩凤英在给死去的亲人清洗时发现,小洋洋的一只手上有满满的一手泥巴,她想,小孙子在遇害的当晚,曾跑到院子里去,但又被凶手抓了回来。
罗树标案件
罗树标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奸杀恶魔。
他作案差不多4年多,前后奸杀18个女青年。
其实,他早在1977年初,就进入一个研究所盗窃,杀死女主人,却逃脱法网。
从1990年2月开始,罗树标有了变态的奸杀欲望。
他在广州将小姐骗上自己的小卡车,以加钱为诱饵,将小姐双手绑上,随后将她们强奸后再杀死。
这还不算,他还模仿香港的雨夜屠夫,将尸体上的皮肤和女性敏感部位割下,放在家里保存欣赏。
以上这些人,只是比较典型的变态杀人狂,其实类似的案件还有不少。
但案件细节通常不公开,而且尽量低调处理。
就比如白银杀人案,高承勇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长达14年间,实施强奸杀人作案11起。
这钓人 作案手段十分残忍,不仅强奸、杀害女性,还用刀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人体组织等带走,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仅8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当地造成严重恐慌。
看看其中一起案件: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时许,白银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银区东山路的家中被杀害(简称“98·11·30”案件)。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
此次案件侦破,以涉及受害人隐私为理由,并没有公开案情。
所以,对于高承勇为什么要作案,为什么敢于顶峰在同一个地方反复作案,为什么能够在在1988年作案长达14岁都没有被抓住,我们一概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