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及费用?

2020-07-20国际655

宅基地申请流程

1

提出用地申请;

书面申请材料可以直接向村委会要。申请书需要写明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

2

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国土房管所审核。

3

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这里主要是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一般只要是本集体村民,面积又在范围内,大都没有问题。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按5人计算。

4

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这里的材料一般是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用地申请书、建设用地审批表、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等。如果不是原地翻建的,还需要一些其他材料,可以在当地村级询问清楚。

5

张榜公布;

一般是7天,公示包括户主姓名、四至(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边界)、间数、层数等。

6

第3、4、5步确认无误后,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7

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

8

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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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10

房子建成后,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这个流程可以在前面流程中问清楚。

流程是这样,但地域不同,实际情况不同,大家遇到的问题也会不一样,最好的办法就是问清楚,找准关键点。现在农村越来越受重视,宅基地申请也确实难了很多,但只要符合条件,总是能申请下来的。那么,申请宅基要哪些条件呢?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三、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

四、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五、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

六、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

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用地面积按以下标准执行:

1、城市规划区内,人均20个平方米,一户最多100平方米;

2、城市规划区外,人均30平方米,一户最多为150平方米。

用地面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土地性质各省各地各有不同,不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就可以了。

2018年想回农村盖房,究竟需要花多少钱?算笔账你就明白了!

随着城市房价每年上涨一两万的售价,城里人都快负担不起了,更别说进城务工的农民和年轻人了,好多在农村有宅基地的朋友都回到了农村,盖起了新房,农村那些老旧的危房,政府也给出了补贴,但是现在还是有很多朋友在观望,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心里没底,不敢动手,那在农村盖房子,究竟要花多少钱呢?小编就来给大家算笔账!

人工费:

这些年来,建房的人很多,各地差异大,建筑工人的费用幅度变化也很大,但普遍上涨的趋势是一定的,一般来说农村建房包工不包料的价格是在240-300每平左右,像河南、山东、甘肃、东北这些地方较便宜一点,大概200-260每平左右,像浙江、福建、广东等这些人工价格较贵的地区,普遍人工要在300以上, 建房子是大事,一定要选择靠谱专业的施工队或者负责有技术的包工头来进行施工。

材料费用:

物料,下面这根据这些主要材料,来算一下房子的成本。

1、100平的房子地基大概需要3-5万元,这由地基的做法,深浅和物料来决定。

2、按单层160平米x3倍=540,墙面连门头梁一起每10平米墙用1.1包水泥,打好地基后一层房大概需要150包水泥,现在物价是20 - 30块1包;

3、按普通的红砖来算的话,5毛-1块一只,按240mmx115mmx53mm规格计算砌墙,每平方米墙面为97块砖97x当地价=砖价;

4、钢筋现在市场价格大概是4000-5000每吨,小编家中开春钢材是2800每吨,年中涨到4000每吨,所以建房时间也要选对,钢筋为每平米13公斤,框架为15.5公斤,每平米建筑面积x当地价;

5、一般石子的价格是100元每方左右,而便宜的地方80每方也有,粗沙、细沙的价格差异跟石子类似。

6、模板需约20井,240元每井要4800元左右,顶柱木材约1千多元,其他的杂用约1千元。

各地的价格虽然有点浮动,但是材料的价格一直是涨的,就点毋庸置疑。

小伙伴们,你们那边盖房子,需要多少钱呢?

【各地区农村建房面积大小参考表】

各地区宅基地面积略有不同,不过相关政策规定,农村村民需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作为专注互联网农业领域的农贸易家小编,就结合业内解读与大家聊聊这方面的话题,以供参考:

各地区宅基地基本面积大小,具体要求是:

1、北京

由各区县根据当地情况而定,近郊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宅基地面积不得高于0.25亩,其他不得超过0.3亩。

2、天津

城市规划的,应按统一规划执行。一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667平方米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低于167平方米。人均耕地面积高于667平方米,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3、河北

占用农地每户不得高于0.3亩(即200平方米) ,占用建设用地或荒地,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高于0.35亩(即233平方米)。

4、山西

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067公顷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高于133平方米。

人均耕地面积高于0.067公顷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山区则不超过266平方米。

5、陕西

郊区不得超过133平方米 川地、平原地区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其他地方不得超过267平方米。

6、内蒙古、甘肃

没有具体面积要求,视情况由本地而定。

7、宁夏

使用水浇地的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70平方米,平川旱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山坡地,每户宅基地不超过540平方米。

8、青海

城市郊区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水地的地区不得超过250平方米,旱地的不超过300平方米。非耕地不超过350平方米。

而牧区固定点,每户不超过450平方米。

9、新疆

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人均耕地以县为单位):

(一)人均耕地0.04公顷以下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0.04公顷以上0.07公顷以下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三)人均耕地0.07公顷以上0.1公顷以下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400平方米;

(四)人均耕地0.1公顷以上0.14公顷以下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五)人均耕地0.14公顷以上0.34公顷以下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600平方米;

(六)人均耕地0.34公顷以上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800平方米。

使用未利用土地建住宅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倍。

10、四川

大中城市,每人不超过10平方米,小城市和乡镇每人不超过15平方米。农村每人20-30平方米。四人以上按户计算。

11、贵州

农村村民建住宅的用地限额(包括原有住房宅基地面积及附属设施用地)为:

(一)城市郊区、坝子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70平方米;

(三)山区、牧区: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规划范围内,愿意让出原属田土可以复耕的宅基地,迁到荒山或者荒地上建房的,可以在规定的用地限额基础上增加60至80平方米宅基地面积。

12、云南

城市规划的,每人不超过20平方米,一户不超过100平方米。其他地方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每户不超过150平方米。

13、重庆

村民:市区每人20-25平方米,其他地方每人20-30平方米。

14、辽宁

在籍农村农业户口居民每户住宅建设用地面积标准:

(一)人均耕地零点一三公顷(二亩)以上的村,四口人以下的户,不准超过300平方米;五口人以上的户,不准超过400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零点一三公顷(二亩)以下、667平方米(一亩)以上的村,四口人以下的户,不准超过200平方米;五口人以上的户,不准超过270平方米;

(三)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一亩)以下的村,四口人以下的户,应当低于200平方米;五口人以上的户,应当低于270平方米。

在籍农村非农业户口居民每户住宅建设用地面积标准,应当低于前款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制定。

15、吉林

农业户(含一方是农业户口的居民)住宅用地330平方米;市区所辖乡和建制镇规划区、工业区农户居民的住宅用地270平方米。

农村当地非农业户口居民住宅用地220平方米;

其他国有农、林、牧、渔、参、苇场(站)和水库等单位的职工住宅用地270平方米。

16、黑龙江

农村村民新建住宅的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350平方米。

城市近郊和乡政府所在地以及省属农、林、牧、渔场场部的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250平方米。

17、江苏

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宅基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35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18、浙江

农村私人建房其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大户使用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非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大、中、小户的划分和建房用地的限额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19、安徽

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的面积标准:

一、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20平方米;

三、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20、福建

村民建房每户宅基地面积限额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

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设住宅,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改建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

21、山东

一、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三、山地丘岭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132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22、上海

个人建房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4人户或者4人以下户的宅基地总面积控制在150平方米至180平方米以内,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内。不符合分户条件的5人户可增加建筑面积,但不增加宅基地总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

二、6人户的宅基地总面积控制在16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以内,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以内。不符合分户条件的6人以上户可增加建筑面积,但不增加宅基地总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

22、广东

新批准每户宅基地的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

二、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

三、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23、海南

平原地区,60平方米以下;

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

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人多地少地区和城镇郊区,50平方米以下。

24、广西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耕地的,人均建房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2平方米(含新建和原有宅基地及附属用房,下同),八口人以上的户最多不得超过160平方米;使用非耕地的,人均建房用地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八口人以上的户最多不得超过250平方米。

25、江西

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凡地少人多的地方,住宅用地必须从严控制,标准就低不就高。

26、河南

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注:占用耕地的适合以上标准。

其他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27、湖北

大中城市内不得超过80平方米,其他城镇内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具体用地面积由省辖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28、湖南

农村居民建住宅每户用地面积(包括住房、杂屋、厕所、畜舍和庭院晒坪):

山地、丘陵不超过230平方米;

湖区、平原不超过200平方米;

城市县城近郊不超过160平方米。

在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具体标准由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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