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给孕妇发过期药,工作人员:就像吃剩菜。对此,你怎么看?
感谢邀请。眼科沙医生hin高兴跟你相遇,为你解答问题。
首先,我要正告这位提出问题的患者,你的问题所描述的情况,没有时间地点,只有人物和一句话,我相信就算你去司法部门告发这位“工作人员”,也很难被法官采信。不要为了博眼球而提出这些污蔑甚至毁谤的话来。生而为人 是要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任的,尤其对“一言”更加要负责任。
其次,每个医疗机构都有自己的药品管理系统。而且现在有种种制度约束你,对药品的管理可谓十分严格。比如,在药品入院时,接收药品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药房的护士,会对药品扫码入库,什么批次、生产日期等信息,一并录入电脑。包括药品的包装盒上都有电子监管码,所以,每一盒药都有一个身份证,从它生产出厂,到入院入库,开医嘱,到发药,都有操作记录,有个洋气的名字又叫“溯源”。所以,在药品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监管形成。对于上述文问题中出现的的情形,基本不可能发生,也不会发生。
最后,网络世界不应成为法外之地,不要让留流言蜚语和主观臆断、恶意中伤成为零成本的引流工具。保护和谐医患关系,最终收益的是患者。
世界阳光普照,希望你能看到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