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一医院两护士给男婴输错液引热议,院方回应:涉事护士按待岗处理,已向家长道歉,并按时为婴儿体检。你怎么看?
感谢邀请,类似问题已出现很多次。
比如许昌市立医院给患者输错液赔偿患者4500元、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一护士工作疏忽,给一女婴输错液……为什么此类事件杜绝不止?对于这件事,我有两个观点:
1.和目前临床护士工作量大、考核多有一定关系,很多科室的护士都是超负荷工作,忙中出错,从感情角度上可以理解;
2.护理核心制度之一的《查对制度》明确指出,护士在执行医嘱,做各项护理操作、治疗前,要认真执行“三查七对”。“三查七对”的具体内容是: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核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我们理解护士的辛苦,但输错液是对于患者的不负责任。
解决这个问题,不能仅仅靠处罚护士,而是在目前的医疗情况下,其他部门可以做什么?来减少甚至解决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