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2020-09-26综合784

 根据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要求,现就深化我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立新型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实现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

  1、按照产权关系,确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省、市、县建立和完善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监管至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营运至国有企业经营三个层次的以产权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后,根据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企业领导人员与现行行政干部管理体制相分离,改变按行政隶属关系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做法,实行按产权关系管理。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贯彻《公司法》相结合,理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省、市、县党委管理资产经营公司和国资委授权资产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成员和财务总监;资产经营公司管理所投资的独资、控股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成员和财务总监;资产经营公司所投资的独资、控股企业依据“下管一级”的原则,管理其独资、控股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成员;资产经营公司及其它企业依出资额比例,向参股企业委派产权代表;董事、监事除出资方委派外,可聘请专家、社会知名人士、企业职工代表兼任,其中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要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

  3、实行交叉任职,建立分层管理制度。根据中发〔1997〕4号文件和《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企业党委书记依法进入董事会,可兼任董事长,同时配备一名党委副书记以主要精力抓党的工作。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分设的,党员董事长可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可任副董事长。党委成员可依法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中的党员,可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按照决策层和执行层分离的要求,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改变董事长和总经理“同纸任命”的做法,逐步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经营者聘任制,确保董事长对总经理、总经理对副总经理的提名权。

  4、省级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体制建立后,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其它企业领导人员的产生和任免程序如下:

  至资产经营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由省委组织部考察提出人选,征求省国资委和分管副省长意见,报省委审批。其中董事长由省政府任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至监事会主席由省委组织部考察提出人选,征求省国资委和分管副省长意见,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小组审批,由省政府任免。

  至资产经营公司的党委副书记由资产经营公司党委会提出人选,副董事长由董事长提出人选,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由省国资委办事及管理机构提出人选,省委组织部考察,征求省政府领导意见,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小组审批。其中,副董事长、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由省政府任免。

  至资产经营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由资产经营公司党委提出人选,并分别征求省纪委、省总工会意见,省委组织部考察,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小组审批。按有关规定任免。

  至资产经营公司的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出人选,公司党委研究,省委组织部考察,征求分管副省长和省国资委办事及管理机构的意见,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小组审批,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至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所投资的独资、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和参股企业的产权代表的产生和任免程序由资产经营公司依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其中,一类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国资委办事及管理机构备案。

  至其它企业所投资的子公司领导人员产生和任免程序,由企业根据党管干部原则和《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至资产经营公司领导人员任用前,要征求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资产经营公司所投资的独资、控股企业的领导人员和参股企业的产权代表任用前征求资产经营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二、取消企业行政级别,按企业类别确定企业领导人员待遇

  5、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以经营规模、效益水平评价企业,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企业分类制度。取消企业行政级别后,根据企业资产、营业额、利税等主要指标,对企业重新分类,企业类别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界定一次。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涉及参加会议、阅读文件、办理出国出境、人员交流,以及政府对企业的扶持政策等,不再以企业原行政级别为依据,要以企业新的分类为参考。

  6、企业领导人员的待遇与原行政级别脱钩。企业领导人员原有的行政级别保留在本人档案,相应待遇按所在岗位确定;新任企业领导人员不再确定行政级别,任职期间按所在岗位享受相应待遇;调入党政机关的,以其所在企业类别、本人业绩表现及原行政级别作为确定新职位的参考;从行政事业单位调入企业任职的,原行政级别保留在本人档案,其待遇按新岗位确定;企业领导人员退休后,属于保留原行政级别的,按原行政级别享受待遇,新任的按办理退休手续时所在岗位确定。

  7、省属企业取消行政级别后,按经济指标划分为三类九级,以规模大小确定企业类别,以效益高低划分企业级别。企业分类采用资产(总资产、净资产)、利税(利润总额、税金总额)、营业收入三大指标体系,各项指标占有一定的权重。对不同企业因行业特点和政策优惠程度导致的差别,设置行业系数进行调整。企业分级采用总资产贡献率、净资产利润率、销售利润率、利润上缴率等相对效益指标和利润总额绝对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企业按照规模指标的得分分为三类,按照相对效益指标的得分及利润总额,每类分为三级。有关指标的计算以前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中有关指标加权平均值为依据。第一次评定以前两个年度企业财务年报中有关指标值为基准。

  8、省属企业分类定级后,为便于和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相衔接,涉及阅读文件、参加会议等,资产经营公司参照厅局级单位执行,一、二、三类企业暂相应参照厅、处、科级单位执行;涉及办理出国出境、人事调动、职称评定等,由资产经营公司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三、改革选拔任用方式,逐步建立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竞争机制

  9、推行企业领导人员任职资格制。担任企业领导职务须获得相应的任职资格,具备必要的条件,除了具备一定的健康、年龄、学历条件外,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品行端正,善于与人合作共事,尤其是要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水平,有从事企业经营管理的经历并取得过较好的业绩。任职资格由权威的中介机构测评确认。

  IO、拓宽选拔渠道,改进任用方式。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选拔任用企业领导人员可由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市场评荐,个人自荐;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和岗位要求,可采用公开招考、民主选举、竞争上岗和市场招聘等方式。新任企业领导人员尽量通过竞争的方式产生,中小企业的领导人员逐步过渡到以聘任和公选为主,对采用竞聘方式上岗的,要严格按照确定标的、资质认定、治企方案、专家评议、党委研究、董事会聘任、签约上岗七个程序进行选任。不断扩大选拔的范围,逐步面向全社会甚至国外选拔企业领导人员。

  11、加快培育企业领导人才市场。逐步打破企业领导人才单位、部门、地区所有的格局,努力建立企业领导人才社会共有的机制,积极推行人事代理制,促进企业领导人才流动,创造条件,发展企业领导人才市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企业高级经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建立广州企业领导人才评价推荐机构,负责企业领导人才信息收集、素质测评、任职资格考核、业绩档案管理、组织培训以及向企业推荐合格领导人员等。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领导人才市场的培育和监管,研究制定企业领导人才的市场准入条件、中介机构的管理办法,促进企业领导人才市场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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