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说在没把握下我不会去救一个落水者,用自己的生命去为别人的过失买单。你怎么看?
我是克隆PANDA,我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
虽然我不是韩寒粉,但是我对他的这个观点真是非常赞同。
见义勇为,多年来一直是我国社会教育中提倡的正能量行为。比如在我小时候,曾经号召过大力学习赖宁同学的事迹。赖宁同学就是因为参加了扑救山火的义务行动而英勇牺牲的。
虽然赖宁同学是一位英雄,但是近年来,咱们已经看不到对其事迹的宣传了,也不再号召对其扑救山火的行为进行学习。这是因为我国不论官方还是民间,都注意到,不应该提倡大家进行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见义勇为,要尽量在保障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再伸出援手。而这一点和韩寒提出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
而韩寒特别提到“别人的失误”,这是一个重要的前提!
我想这里面包含了太多现实社会的教训。比如明知水边危险,却非要淌水捞鱼;比如明知流浪狗会咬人,却非要用石头丢它;比如明知刚冻上的湖面危险,却非要上去滑冰等等。
他们自己将自己的安危至于脑后,却让我们冒着生命危险去施救,这本身就不是一件公平的事情。我们遵守规定,我们依法行事,但是却要带着牺牲自我的意识拯救一个马虎大意、违反道义的人?我可以说,我们是没有这个义务的。尤其是在没法确保自己安全、不知道正确施救方法、没有相应施救技能的前提下,更没这个必要!
这个社会就是现实的,如果犯错就必须承担其后果,其他无关的人本来就不应受到波及。我们每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很可能不是仅仅为自己而活,我们还要照顾父母、养育妻小。如果我轻易去为一个“犯错者”牺牲生命,那我对得起谁?
很多时候,大自然或者现实就是法官,它自己就会惩罚那些不守规矩的人。明明不让去野湖里游泳,有人偏去,那么溺水这样的危险就是对其的惩罚。如果我们这样守规矩的人,轻易为其牺牲,那么这个违反规矩的人家庭完整了,我这个守规矩人的家庭却破碎了,这合适吗?
当然,如果在非常有把握,或者人多力量大的情况下。我肯定还是会尽量提供帮助的,毕竟完全见死不救实在太违背良心。可这也必须确确实实的有安全把握才可以,没必要冒险。
总之,这就是我的回答。身为一个有着完整家庭的中年男人,我知道自己的生命对家人意味着什么,我绝不可能为没有意义的事情、为别人的错误而买单!因此我完全同意韩寒说的话!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