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如果不被封杀,现在会有多火?
相信对于很多人而言,陈冠希早已经“死了”,无论这些年他再如何“挣扎”,他早已经死在了一场名为“艳照门”的凶杀案里。作为一个早已符号化的形象,这几年来陈冠希也做了不少个体回溯的尝试,关于当年似乎已经“盖棺定论”的艳照门事件新声音的不断出现,也侧面反映了某种大众整体意识的变迁。可是,把一个符号以符号标志性事件的形式放入到符号展示的官方体系——当代艺术语境中,又带来了哪些讨论的可能性呢? (目前陈冠希名为《音术》的展览正在UCCA进行)
于是,不如就来谈谈谋杀,以及“艺术”。
“我要杀了你,这是一次艺术尝试,请你配合。”
出生在曼彻斯特一个颇为富裕家庭的托马斯·德·昆西(Thomas De Qujncey,1785—1859)曾经写过一本名叫《谋杀的艺术》的小册子,展示了作为彼时英国贵族阶级的某种独特趣味,德昆西风趣诙谐的穿梭在古典文学和历史故事中,从被当作邪恶的“谋杀”逻辑中探寻某种美好的快感,彼时的人们甚至成立谋杀俱乐部,探讨策划完美谋杀的可能性,杀人自然是一件需要被谴责的恶,但谋杀却同时也是一种优雅的艺术,值得认真对待和欣赏。
德昆西说:“世间所有的事情都具有两面性。比如,人们或许可以理解谋杀道德性的一面(通常在讲道坛、老贝里中央刑事法院如此);当然我承认谋杀具有邪恶的一面,或许我们也可以从审美的角度来对待谋杀,就如同德国人所说的,它与良好的品味有关。”我们也可以理解成,因道德捆绑带来的对其美感的完全否定,并不比谋杀的恶更高尚。
如果德昆西活在超视觉的今天,不知道他会不会是《电锯惊魂》的忠实粉丝。与那个时代“纯良”的读者相比较,这个时代处于任一媒介终端的观众都熟知谋杀的美感,对病态、邪恶和可悲人性描述的话语从未如此丰富,不断突破的视觉和叙事模式也让观众的认知和经历从未如此分化。换句话说,对恶的“美”的接受及在某种“例外状态”下的对恶的实施渴望,也从未如此强烈。谋杀甚至化约成各种个体切实可行的大众行为模式。
睽别七年的《电锯惊魂8:竖锯》三天在北美影市收入1625万美元高居首位,但对比“电锯惊魂”系列其他篇章的开画成绩,却只能排到倒数第二位(仅高于2009年《电锯惊魂6》的1400万美元)。
岁岁收尾交替之际,国内某位借助选秀节目迅速蹿红的嘻哈歌手,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被“封杀”,网络言论几成一片倒形式。与德昆西所强调的谋杀的美感不同,如此层出不穷的“大众谋杀案”却是以某种“道德的绝对正确观”为前提的。如若谋杀的内核一定含着某种“恶”,这种“恶”又是如何以惩治恶的形式临场的?
《谋杀的艺术》中还有这么一段话:“那么诗人必须做什么呢?他必须将读者的兴趣引到凶手身上,我们必须同情凶手(当然我这里所指的同情是一种基于理解的同情,我们需要进入凶手的情感世界,理解他的所作所为,并不只是基于怜悯和认同的同情)。”然而在今天,即便再蹩脚的三流悬疑电影编剧,都会给叙事中的凶手安排一个“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的背景和动机,我们被真相、反转和恍然大悟所充斥,个体判断和审美是缺席和不必要的,我们所需要坐的只是静坐,等待真相的不断来临。
在这个事实溢出的时代,在我们还没忘记福柯的“生命政治”和汉娜·阿伦特的“平庸的恶”,或者阿甘本的“例外状态”——除了紧急状态,今天的权力不再有任何其他的正当化形态——之前,再用仅剩的精力来回顾一下卡夫卡笔下的一则非典型谋杀故事:《兄弟谋杀案》。故事的篇幅很短,短到叙事中容不下让读者期待的杀人动机和事件真相,只剩下狂暴的杀人者,浴血的被害者,冷漠的旁观者以及悲痛的承受者。熟知卡夫卡的读者在其吝啬的笔墨中寻找象征隐喻——“并不是一切都令人满意,并不是所有的美梦都能成真。你沉甸甸的尸体躺在这里,一动也不动。你这样无声地提问究竟是为什么?”——但在卡夫卡的象征符号发挥指涉功能前,故事似乎已经揭示了最触目惊心的“当代谋杀真相”,我们除了成为某一位故事的纯粹角色外,再无别的真相和可能。一种再简单不过的残忍和“恶”。
一场大众谋杀案便是这样进行的。话语经由至高权力,提供“道德正确”的武器,让这场大众参与的角色扮演游戏变得无比简单,每个人只需挥舞着双臂,坦荡荡地施恶,然后高喊卡夫卡笔下凶手施马尔的台词:“杀人真是快活!别人的血在流淌,这使人感到轻松,受到鼓舞!”
最后再回到我们的主角陈冠希身上来,这次在UCCA的展览当中,有这么一件备受媒体关注的作品:《我吃和拉都在这里》,窥视与曝露所带来的目光以行为艺术的形式出现,一同而来的,还有他标题昭然若揭的音乐:《自我意识》。这是某场过时的集体无意识和个体自认为被压抑的自我意识的冲突吗?要是带着德昆西的目光来看待事情的始末,艺术在这里的位置会不会很尴尬?
那是一场丝毫无美感完全称不上艺术的谋杀,而被害者,正借着艺术还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