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范校外培训执法监管,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
4月20日记者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规范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行为,提升校外培训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教育部指出,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和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实际,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分别设置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其中,简易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告知、当场处罚等8个环节,普通程序包括立案、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等13个环节,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设置听证程序,包括受理、移交案件材料、举行听证等8个环节,保障当事人听证权利。
同时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格式文书包括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证据清单、陈述申辩笔录、案件调查报告、集体讨论记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信息确认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结案报告等42个范本。
教育部表示,将部署教育行政部门及执法人员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中按图执法,全面使用格式文书,对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和全面系统归档,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实现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扎实推动“双减”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