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酒驾为逃避检查竟“抛车弃子”,被警方控制
本文转自【内蒙古交警】;
车子重要还是孩子重要
兴安盟一酒驾男子为躲避交警检查
竟然车子、孩子都不要了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04日15时09分,兴安盟科右前旗公安局交管大队交警在科尔沁镇索伦街鑫宜家宾馆西侧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吉GXXXX5号大众牌小轿车离检查点约40米处突然停下,驾驶员打开车门弃车离开。
执勤民警发现异常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车门紧锁发动机已熄火,车内只有一个约10岁的小男孩在哇哇大哭。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循着该男子离开方向的追赶,并在前方绿化带将其控制。
该王姓男子辩称自己没开车只是乘车人,不愿意配合检查。民警警告后从其身上找到车钥匙,将男孩从车上带出,交由女民警安抚,并将该男子带到警车上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后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检测,经兴安盟博广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为:107.3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王某称,自己喝了一些酒后,感觉还很清醒,认为上路行驶没有问题,不想半路碰到在该路段夜查整治的交警,因为担心被查,顾不上孩子便逃离现场。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每一位驾驶人不可逾越的一根高压线,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遵守,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素材来源:兴安盟科右前旗公安局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