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背书人和被背书人是什么意思?
背书交付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收到的支票背书后填写银行进账单,才能存到银行里。一般背书盖的都是印鉴。###背书 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1)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情况可以是无记名汇票。 (2)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之上。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章上的记载事项与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粘单上第一记载人没有在粘接处签章的,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无效。 2.背书转让的方式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
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背书是使票据合法转让的一种责任行为。 一人想转让对此票据的权力则可通过背书,背书后,票据原持有人为背书人,接受票据即被背书的人叫被背书人。 背书人要向被背书人保证该票据定会被支付,且被背书人对背书人有权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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