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为什么废除宰相制?宰相制的弊端和优势是什么?
明朝建立初期,其官员体制的设制,基本源用元朝的制度,设置中书省,中书省的长官为左右丞相,也就是宰相。中书省下设六部,由丞相总摄,总揽国家行政大权,权力居百官之首。中书省丞相为正一品,平章政事为从一品,左右丞为正二品,参知政事为从二品,其下才是六部尚书,为正三品,侍郎为正四品。
明朝的丞相,有李善长、徐达、汪广洋和胡惟庸四人,其中徐达长期在外带兵征战,只是挂名左丞相而已,实质意义上的丞相只有三人。其中李善长在朱元璋还是吴王时就任相国,直到洪武四年正月退休;汪广洋接任右丞相,徐达虽为左丞相,是正职,但仍然统军,中书省的实际权力在汪广洋;洪武六年正月,汪广洋被贬到广东任行省参知政事,胡惟庸由左丞进右丞相,掌管中书省,行使丞相之权。
明朝丞相制度的废除,直接导火索是丞相胡惟庸的谋反事发。胡惟庸伏诛后,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撤销了中书省的机构,由皇帝亲自统领六部,同时提升六部的品秩,六部尚书升为正二品,侍郎升为正三品。废除丞相的真正原因,从朱元璋敕谕群臣的敕书中可以窥见一二。
“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不闻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虽多贤相,然其中小人,专权乱政。今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敢以此请者,置之重典。”(出自《明太祖宝训》)
相权危及皇权丞相的职权,西汉初年的陈平有段精彩的论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丞相的品阶最高,直接对皇帝负责,百官直接对丞相负责,统管人事、事军、政财和经济大权,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东汉末年及魏、晋时期,权臣都是自领丞相(或录尚书事)之位,总揽国政,架空皇权,成为朝廷的实际控制者。明朝的胡惟庸,玩弄权柄,官员的升迁贬斥不通过皇帝,自行决断;内外大臣给皇帝的奏章,私自取来阅看,对自己不利的奏章,私自截留不转呈给皇帝。长此以往,皇权慢慢被架空,文武百官争相投靠丞相门下,形成利益集团,威胁皇权和政权的稳定。
宏才大略的明太祖朱元璋,洞察胡惟庸的谋逆奸情,果断处置,此案连诛者达三万人之多,开国功臣封侯者就有二十多人。胡惟庸案之后,朱元璋痛定思痛,担心后代之君没有自己的胆识和魄力,决心废除丞相,以绝后患!从此,中国封建王朝中的丞相之职,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相权滋生腐败丞相居百官之首,总领朝廷大权,权力过于集中,明之前的御史台或明初的都察院,都很难对丞相行使监督之权,能监督丞相的,只有皇帝一人。但,丞相又大都是皇帝亲近和信任的人,过于信任往往又会导致疏于监督或不予监督。绝对的权力,再加上没有监督,丞相的行为完全依靠本人的人品和修养,很容易滋生腐败或违法行为的发生。明朝的丞相胡惟庸不但是谋反,也是贪腐的典型,犯了错误求情的官员,没有实职的功臣武将,寻求升迁的官员等等,都竞相投到胡的门下,争相馈送金银珠宝、名马古玩,不计其数。
相权导致皇帝怠政由于丞相总领了朝廷的各项日常政务,在大大减轻皇帝的日常政务工作的同时,也很容易让皇帝滋生安逸的思想和情绪,不利于国家的发展和皇权的稳固。明朝的开国丞相李善长,勤勉政务,制定国家的各种法律制度、完善全国的税收政策、确定朝廷的官制礼仪,同时监修《元史》,编撰《祖训录》《大明集礼》等等,各项政务事无巨细,都亲自参与过问,被誉为当朝的萧何。
以上三个方面既是朱元璋废除丞相的原因,也是丞相制度的弊端。至于实行宰相制的优势,主要是丞相可以帮助皇帝处理日常繁琐的政务,大大减轻了皇帝的工作任务和压力,有利于皇帝集中精力谋划国家的大政方针和长远规划。
一世英名的朱元璋,千算万算没有算到自己的后世子孙,大都是慵懒无端的嗣君,无心于朝廷政务,又没有丞相可以依赖,只有将朝廷的日常政务悉数委付于内阁辅臣和内侍太监,最后终成阉祸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