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强电间要求
应配置满足用电负荷的、安全的供电设施。
农贸市场应配置满足用电负荷的、安全的供电设施,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及安装规范等要求。农贸市场室内、外导线以暗线敷设为主,线缆的绝缘和护套应采用低烟低毒阻燃型;当农贸市场室内、外导线明敷时应穿金属管敷设。农贸市场各摊位上方及主通道与购物通道应按有关规定要求配置照明灯具;安全疏散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采用蓄电池供电系统;应急照明时间均不应小于30min,照度不应低于5lux。农贸市场交易大厅内照明照度标准不应小于200lx;摊位照明照度标准不应小于200lux,光源高于台面1.50m~2.00m。特殊区域的照明可根据需求适当增大灯光垂直照度值。农贸市场照明功率密度限值为:现行值≤9W/_,目标值≤8W/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