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是我国目前现有禁毒模式中唯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其期限
法律分析:强制戒毒决定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是我国目前有禁毒模式中唯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