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皇帝定下殿试制度并世代沿袭,从此进士及第者方称“天子门生”
古代科举考试制度中,素来有个规矩,那就是在乡试、会试中取得功名之人都将主考官视为“座师”,自称门生。而在殿试中,因为是天子主持考试,因此那些进士及第之人往往冠之以“天子门生”的头衔。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天子门生”最早源于北宋,隋唐时期并无此说。
唐代后期,朝廷上发生了历时数十年不息的激烈党争,这与主考官利用科举取士制度以培养私人势力有着很大的关系。唐代及第进士都以主考官为恩师,致使“恩出私门,不复知有人主”,因此有人曾愤慨地表示,唐朝实亡于朋党。
为此,宋太祖于建隆三年(962年)下诏禁止考官、考生之间结成座主、门生关系,走出了改革科举制度的第一步:“今后及第举人不得辄拜主试官,如违,御史台弹奏”;并不得呼主试官为“恩门、师门,亦不得自称门生”。这一政策得到认真贯彻执行,此后宋人虽尚有恩师、门生的称呼,但大多为客套而已。
唐朝在科举取士中盛行“公荐”,即每年担任知贡举的主试官赴贡院主试之前,宰相近臣可以保荐有才之人,造成一种变相的请托。于是科举取士就不能做到公正公平。
宋太祖深知其弊,于乾德元年(963年)九月正式规定:“自今朝臣不能发公荐,违者治其重罪”。这项措施的实行,提高了科举取士的透明度,有利于激发中底层士人参加科举的积极性。此后,朝廷又重申这一禁令,鼓励举报违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科举考试资格。
为减少科举取士中的弊端,宋太祖进一步限制主试官的权力。与唐代不同,宋朝主试官属于临时差遣,称“权知贡举”,每年出任知贡举者都不相同,并增设副职,名“权同知贡举”。主试官与其他考官共同评卷,定其优劣,去取不能由一人作主。
尽管宋太祖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防止科举舞弊行为,但并不能完全杜绝。开宝五年(972年),宋太祖打破惯例,亲自在讲武殿召对新科进士,然后下诏放榜。由此逐渐将科举取士的大权收归己手。
开宝六年(973年),新科进士及诸科举人三十多人在讲武殿接受天子的召对。宋太祖发现进士武济川、刘俊才质疏陋,应对失次,于是将他们两人从合格者名录中划去。宋太祖得知这两人是权知贡举李昉的同乡,很不高兴。碰巧落地进士徐士廉等人上书告发李昉有舞弊行为,去取不公,建议宋太祖举行殿试。
这个建议大为符合天子欲收回取士权柄之意,于是宋太祖即令在讲武殿出题重试落地进士,考完后,亲自阅卷,定下录取名单。事后,李昉等考官皆遭到贬官处罚。
这一由皇帝复试奏名进士的方法,就称为“殿试”,亦称“御试”、“廷试”。由此及第进士就被世人誉称为“天子门生”。殿试最早见于唐代武则天时,但未形成制度。开宝八年(975年),宋太祖再次举行殿试,所定合格进士名次,与礼部试(省试)有不同。从此“殿试”成为常制,科举取士之权由天子直接掌握,进士及第者也就成了“天子门生”。对此,宋太祖颇为得意说:
“向者登科名级,多为势家所取,致寒孤寒之路,很是无谓也。今日朕亲自临试,以决定可否进退,尽革畴昔之弊矣。”
“尽革畴昔之弊”显然有点夸张,古今难以做到,不过宋太祖的做法在抑制势家、洞开孤寒之门方面确实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同时,在这一政策的激励下,贫寒士人可以通过读书、应举、入仕这一途径进入上层社会,有一种很好的示范效应,大大提高了读书人对朝廷的拥护程度。
由此,《神童诗》中便有了:“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著名诗句,这也准确反映了整个宋朝社会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