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定义的国家?
国或国家,有时又作邦。从广义的角度,国家是指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化、种族、血统、领土、政权或者历史的社会群体;从狭义的角度,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参见主权国家。
一般国家行政管理当局是国家的象征,它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国家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
在国际法上的国家实体应该必须持有以下条件:
1、“人民”,亦即该国的固定人口。
2、“领土”,由国家持有并管理之地理位置,包含“浮动领土”(延伸领土)。
3、“政府”,代表国家行事的机构体系。
4、“主权”,对内拥有统治权,对外以国家名义进行互动之权(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