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男子捅死18岁恋爱对象,又向中学教室泼汽油纵火致3名学生死亡,并将2名学生捅成重伤,被执行死刑。你怎么看?
东营男子石某的丧心病狂,俨然超出善良人们的想象,被判处死刑乃是罪有应得、大快人心。
这个人渣、狂魔居然在同一天时间内,连续实施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故意伤害四起犯罪。更让人可气的是,造成4死23伤的严重后果,他仍拒不认罪、负隅顽抗,可谓影响恶劣、罪大恶极,不杀不以平民愤,不判死刑无法告慰死者,维护国法的神圣尊严。
之一,石某在案件中表现得残忍、凶狠和疯狂已是多年之罕见,堪称触目惊心,令人发指。
据媒体报道,2016年5月16日,嫌犯石某希望与前女友刘某复合遭拒后,一怒之下窜入刘某家中,连捅40余刀导致刘某当场死亡。
5月16日14时许,石某还在广饶县某小区地下负二层电梯口附近,持刀威胁马某抢劫现金人民币251元。
6小时后,石某又乔装潜入广饶一中,将汽油瓶抛进高一(15)班教室,导致2名学生不幸身亡,多名学生烧伤。接着,他又窜至刘晴母校(广饶县英才学校),将两名14岁初中生又刺成重伤。
短短半天之内,丧失理智、杀人成性的石某造成4死23伤的严重后果,令人瞠目结舌,造成极恶劣影响。
之二,多行不义必自毙,石某的野蛮冲动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
经法院庄严宣布,被告人石某因犯放火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四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纵观案件经过,嫌犯石某因一己私欲,而故意杀人、纵火、抢劫、伤害,不仅毁灭了自己,而且也给受害人及家庭留下了深深的伤害。案件警示人们,心理扭曲、处事极端是问题发生的根源,唯有正确处理恋爱关系、正确处理矛盾和纠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人生才能豁达、幸福,才能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之三,震慑石某这样手段残忍、罪大恶极、影响恶劣的犯罪分子,保留死刑很有必要。
死刑,作为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无疑是国内法律体系中最严厉的刑罚。由于理解不同、认识差异,网络之上“废除死刑”的呼声建议时有耳闻。
然而,大伙必须清醒地看到,死刑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受害者遗族、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线等方面,仍然拥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在当前法治社会的建设、完善阶段,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死刑还将拥有长期存在的合理性。
石某一案,不就是“死刑”发挥应有震慑做用现实例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