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权的几个问题

2022-02-17文化216

主物权和从物权的划分依据是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不以主体享有其他的民事权利为前提,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是主物权,如所有权、典权、地上权等;须依附于其他权利的存在而存在的物权是从物权,如担保物权、地役权等。

所有权,又称自物权。是指在法律限制的范围内,对标的物为全面支配的物权。这种全面的支配表现在对物的两种利用形态:实物的利用和价值的利用。与所有权所对应的是他物权,也叫限制物权、定限物权,是指所有权以外的仅得于一定范围内对物进行支配的权利。他物权又可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准物权是指以物之外的其他财产为客体的支配性、具有绝对必和排他性因而类似于物权的民事财产权。如矿业权、渔业权、水权、海域使用权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