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选举前要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情况?
党章规定,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的权利。选举前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是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党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重要职责,也是切实保障选举人能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搞好党内选举的重要一环。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缺点等,是选举人在选举中进行选择的基本依据。
只有在选举前认真负责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各方面情况,使选举人真正了解候选人,选举人才能在投票时择优选举,避免盲目投票;才能有效地防止选举走形式,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在介绍候选人情况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仅要重点介绍候选人的优点、长处和工作成绩等,同时也要如实地指出候选人的不足和缺点,使情况介绍能反映每个候选人的特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时,不能对选举或不 选举某个候选人进行暗示,更不能借介绍候选人情况之机搞“保 证”选举。
介绍候选人情况,除了由选举单位党组织或党代表大会主 席团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书面介绍以外,近年来,一些地方和 单位在实践中采取了多种方式,有的由候选人所在的党组织出 面介绍;有的根据选举人的要求,由大会主席团组织候选人与 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除了要坚持由选举单位党组织或党代表大会主席团对候选人的 情况进行介绍以外,在实际工作中还需采用什么方式介绍候选 人的情况,可由党组织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决定。